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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聊聊关于合同法52条第四项司法解释,合同法52条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合同法52条第四项司法解释,合同法52条,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相信通过合同法52条这篇文章能帮到你,在和好朋友分享的时候,也欢迎感兴趣小伙伴们一起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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