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活跃“烟火气”,陕甘多县区在便民年货市场设置烟花爆竹摊点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春节将至,为活跃城市“烟火气”,规范市容秩序,全国不少地方专门划定部分路段开设了便民年货市场。澎湃新闻注意到,各地绝大多数便民年货市场都严禁烟花爆竹进入,但也有部分地方在年货市场设置了烟花爆竹售卖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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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西运城临猗县住建局微信号1月4日消息,临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当天发布《关于开放2023年春节临时便民年货市场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将至,为繁荣年货市场,活跃城市“烟火气”,规范市容秩序,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的春节环境,经研究决定,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21日14时,在县城区建设路部分路段开设便民年货市场。其中,建设北路(金鼎酒店以北)为肉食、水产、蔬菜市场;建设南路(金鼎酒店以南)为对联、干果、水果市场。
临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特别强调,烟花爆竹严禁进入便民年货市场。
除山西运城临猗县外,2023年元旦以来,河南平顶山汝州市、青海海南贵德县、河北邢台隆尧县、云南红河泸西县、甘肃平凉灵台县等地分别通告在市区、城区设置临时便民年货摊点,均严禁烟花爆竹类进入。不过,也有陕西、甘肃等地的少数县区近期在设置便民年货市场的同时,设置了烟花爆竹售卖摊点。
据陕西延安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微信号1月4日通告,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27日(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初六),设置2023年春节年货市场,位置是:路遥广场、大禹广场;经营种类:对联年画、糖果、玩具、熟食等。瓜果蔬菜、肉类等经营户自觉到河东市场规范经营;烟花爆竹售卖点统一定于文化广场非机动车道。
通告强调,烟花爆竹经营户报名时需持经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者必须每户配备灭火器,严格落实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据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春节期间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延川县城区划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场所,“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到指定区域,设置以下地点为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城市广场、李颌广场、路遥广场、大禹广场、电力局广场、人生广场”。
澎湃新闻注意到,甘肃白银市各区县在设置便民年货市场的同时,较多地设置了烟花爆竹摊点。
白银市景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设置2023年春节临时便民年货市场和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的通告》,明确规定在城区设置9处临时便民年货市场和30处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
通告规定:在昌林路、振兴路、龙合路、长城路、永泰路、中泉路、建设路、红水路、车站路、黄河路、泰玉路、建材路等路段,以安全经营、利民便民为前提,结合各路段实际共设置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30处,经营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只允许经营烟花爆竹类,禁止经营其他商品。
关于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的登记报名,景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醒,2023年1月13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由申请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相关职能部门设定的《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摊位明细表》到景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市貌管理中队审核登记备案。
白银市靖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12月20日也发布《关于设置2023年春节临时便民年货市场的通告》称,对靖远城区部分路段适当开放作为年货集中疏导临时安置点,包括年货市场设置区域和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设置地点。
其中,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设置地点有:政府十字(1个)、元亨路(七馆一中心段2个)、钟鼓楼广场西侧(1个)、原小汽车站门口(1个)、原生资公司门口(1个)、城关宾馆门口(1个)、风雷街(13个)。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经营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至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2023年1月6日前,申请人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按申请登记的先后时间顺序,选择经营位置。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只允许经营烟花爆竹,禁止经营其他商品;禁止在经营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12月19日发布《关于设置2023年春节临时便民年货市场和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的通告》称,今年在城区设置7处临时便民年货市场和50处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
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定,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有:盘旋路动力公司门口、棉纺厂什字东北角、五洲商业街北口、银光桥头、西村什字东北角、银馨家园北门、警苑小区什字等50处。经营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只允许经营烟花爆竹类,禁止经营其他商品。2023年1月13日18:00前,申请人可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按申请登记的先后时间顺序,选择经营位置。
此外,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容市貌秩序的通告》,在兴平路街道、长征街道、电力路街道辖区设置了一批年货摊位,未明确禁止烟花爆竹摊位,而是规定“烟花爆竹摊位设置另行规定”。
白银市政府网站2022年1月19日发布的《全市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显示,白银市城区划定了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在限制区域范围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十五日。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由本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科学合理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
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