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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召开。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络投票)共 13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862,332,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568%。表决权的股份数 703,603,1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209%。数 158,729,7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59%。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7,829,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2,332,863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苏致富、沈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治理准则》、 《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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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